本报讯刚走出大学校门几个月、身为《海南特区法制报》试用实习记者的邓明宇、刘胜广,谎称“受省某领导指派”,借查赌名义,敲诈勒索公安机关,年前被依法逮捕。
1999年10月13日,邓明宇、刘胜广受报社委派到定安县暗访娱乐场所设赌情况。邓、刘暗访了4家赌场并参与赌博,邓输光了身上所带的约1000元现金,刘输了约200元现金。之后,二人到定安县公安局向局领导“通报”他们调查到的赌场情况,邓明宇以威胁的口气说:全国人大检查落实“娱乐场所管理条例”的工作组将到海南,省某领导指派他带一个禁赌禁娼工作组对定安、琼海两地进行暗访,要抓出一个典型来。定安县的赌场情况十分严重,完全够得上典型予以曝光,但只要双方配合好也可以不曝光。邓并谎称二人在暗访中各输了8000元活动经费,下一站的暗访任务无法完成,逼迫定安县公安局给其2万元。他们拙劣的敲诈竟然得手,邓明宇自留10500元,分给刘胜广9500元。
10月14日晚,尝到甜头的邓明宇又约上同时应聘于该报的试用实习记者黄智勇,再次来到定安县。在该县云顶山功夫茶店,邓又向县公安局派来的办事人员提出,要县公安局给其购买一部价值12万元的自用小汽车,并给对方出主意说,车款可向赌场老板索取。遭拒绝后,邓又要求给同伴黄智勇报销1000元票据。定安方面办事人员借口带钱不多,仅给了300元,邓分得200元。
10月18日,利令智昏的邓明宇再次带领黄智勇来定安县施展敲诈勒索手段。在该县九龙酒店,邓拿出一叠票据要求县公安局报销。迫于无奈,定安方面给“报销”了4000元,还给他俩每人一条“芙蓉王”香烟。邓把款全部装入了自己腰包。
一而再、再而三敲诈勒索的不法之徒很快落入法网。海南省公安厅在接到举报后立案侦查,于10月22日对邓明宇、刘胜广实施了刑事拘留。鉴于此案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省检察院海南分院分别于11月29日、12月6日批准将邓、刘正式逮捕。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邓明宇、刘胜广二人系某新闻学院1999年本科毕业生,1999年8月在公开招聘中被《海南特区法制报》临时聘用。